過年前的好天氣之一, 我把家裏的衣服和小皮的被子洗好, 拿去頂樓曬太陽, 原以為這只是跟其他日子一樣的曬衣服行為, 沒想到卻讓我損失一條心愛的牛仔褲, 還心中不爽生氣直到現在。

一直以來都很習慣在好天氣的時候, 把厚重難乾的衣物拿去頂樓曬曬太陽, 我從來也沒想過會在這種場合掉東西...。我生氣的是, 去樓下管理中心看過監視錄影帶, 沒辦法辨認出到底是誰拿的, 本以為那條牛仔褲是被人故意拿走的, 但後來跟頂樓鄰居大姐聊天+看完監視錄影帶後, 連貫一下, 發現事情或許是這樣的:

這家人拿衣服去樓上曬, 但發現沒有適當的位置, 於是看中我家曬的衣服比較少, 決定要把我家小皮的小被子移走, 換曬他家的衣物, 然後那條曬衣鏈上就變成了-->我家小皮的衣服--我的牛仔褲--她家的衣服。在她們移走我衣服的時候, 樓上鄰居大姐在場, 問她們說要不要用她那條曬衣鏈(鄰居大姐已經收衣服要走了), 但這位太太選擇婉拒, 執意要曬我那邊的位置, 這就是我覺得很怪異的地方, 幹嘛要跟別人家衣服曬在一起啊?! 這邏輯真的很奇怪...

然後發生什麼事我不知道, 總之就是我上樓去只剩下小皮的被子(在另一條曬衣鏈上), 還有孤單的一件小皮衣服在本來的地方, 我的牛仔褲已經不見...。或許是那家人在收自己衣服的時候把我的褲子一併收走而沒發現, 但至少拿回家看到不是自家衣物也該拿回來歸還啊~~ 怎麼可能有人這麼粗心, 連自己家衣服都分不出來呢? 還是看到那是條名牌牛仔褲(Brappers, 可花了我三千八大洋耶), 所以就算粗心收回家也不想拿出來還... (這就太惡劣, 擺明侵占!)

重點是, 當我去管理中心抱怨了兩三次, 那個愛理不理人的管理室主任, 就擺出副我找他麻煩/沒事找事的臉給我看, 請他貼個"是否有鄰居誤收他人曬在頂樓的衣物"這種佈告也要拖拖拉拉搞兩三天, 找一堆藉口來塘塞我, 要我以為他有幫我做些啥事處理這問題。 拜託~~ 我又不是三歲小孩, 也不是沒見過世面的人, 你有沒有真心處理問題, 難道我會不知道嗎?! 真是氣到我超想去客速他的, 事情發生快一週, 卻到過年前一天的下午才貼佈告, 還是因為我已經殺去管理中心找助理小姐, 助理寫好才能順利貼出, 要是等這主任寫...我想大概是等不到。

經過了這麼些天, 我的牛仔褲依舊不見蹤影, 我明知已經不可能找回來, 但還是無法平息心中那股不爽氣憤, 我一定要再找時間下去管理中心, 好好修理那個主任一下, 才能消我心頭之氣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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